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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悬赏令去找于杉。

-----正文-----

于杉是居住在迷雾森林里的魔王,他于三年前夺走了我们王国最娇艳的花朵——十六岁的爱丽丝公主。国王为了救回这个他唯一的孩子也是最疼爱的女儿一再提高悬赏令的金额。无数的勇者前赴后继想要救回公主,但那些年轻又骄傲的少年踏入了迷雾森林之后就再也没有音讯了。国王病倒了,病的很严重,他发布了最后一张悬赏令,只要谁能救回他的女儿,他就能成为王国新一任的国王。我是唯一一个撕下悬赏令的勇者。我进入迷雾森林的那天,大雪弥漫。

关于于杉和迷雾森林的恐怖流言像是黑色的乌鸦在王国里传播。再也没有人敢于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了。除了我,游历过世界的兽人族女战士。我相信,我的战锤能挡住千军万马,我坚韧的神经能抵挡住魔王的一切精神攻击。

“雪真大啊!”我抖了抖耳朵抱怨。森林里的道路几乎被雪覆盖满了,我的脚印在一片空白的雪地上留下痕迹。迷雾森林没有地图,但我能嗅到不同人的味道。我向公主被掠走那晚值守的女仆讨要了公主的一件衣服。她也是唯一目睹过于杉真容的人。她告诉我,那晚她听到了世上最动听的乐曲,然后就昏睡过去了。她叮嘱我:“魔王最危险的地方不在于他的武力,而在于他会蛊惑人心。”

小公主的味道是甜蜜的草莓香。但在森林里我闻不到这种独属于春天的气味。我只能闻到清冽的松木气味和一丝淡淡的小麦啤酒的气味。这种味道令人熟悉,我曾有无数次进入专为兽人族供应的小酒馆,拥挤喧闹的座位上挤满了同族的战士,亲切的酒保大叔端上热腾腾的烤肉和廉价的啤酒,那是流浪许久的我的最好的安慰。啤酒的味道是什么样的呢?是略带些酸的发酵气味,细细地闻还能闻出一点点小麦的芬芳。我喜欢这种味道。它让我想起了童年。爸爸喝完啤酒之后总喜欢对着我的鼻子哈气。于是每次进入这种酒馆我总是喝得酩酊醉,最后也总是被热心的老板安置在最温暖的壁炉旁的沙发上。兽人族的酒馆不像其他的饭馆一样有规整的桌椅。我们总是挤在旧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谈天说地。我几乎已经看到壁炉旁的旧沙发了。我几乎嗅到了热腾腾的臭烘烘的兽人族的体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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