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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足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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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己的身边

-----正文-----

早上去买阿克苏冰糖心的时候,水果摊老板看我的眼神很奇怪。这个县里都是生人,我每走一步都要受到他们目光灼烈的注视。我知道他们想用炽热的目光把我由生烤熟,但我无法从中觉察出好意,只有不适感顺着他们的目光一波又一波袭来,大概我是冷血的,一热便要丧失生理功能。无论去到哪里,总没有任何地方比故乡更亲,故乡是冷的,它却告诉你不必热切。而如今我的故乡距离遥远,我只能一遍遍回忆它对我的恩情。它抚平我的肚腩,将我安置在田野与白鸭之间,脚蹼踏过我的面颊,我的黑发化为一堆泥泞。

如果我还在那个曾经待过的地方。

如果我还在,我当用手抚摸过旧书的每一页每一角以使它干净,我当忆起旧屋墙壁上摆成A字的艺术照片,我当嗅闻旧日的迟到的吐息中浅淡的杜鹃香。我当后悔曾经山野杜鹃开遍,我却只是采下,呆呆地咀嚼。

从我有能力独自走过有鸟途径的电线杆开始,我每看到一只鸟飞过天空时就会想:它是一只什么品种的鸟?在世界诞生的时候鸟有如此繁杂的种类分别吗?世界的创造者是否会将人与鸟仔细分开?在我向他们提出这些或其中最后一个问题之后,他们就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世界诞生的时候既没有鸟,也没有人。

哦,世界的色彩,原来也只是很可耻地循规蹈矩地渐变着,先有一种,后有一种,要么逐渐加深,要么逐渐减淡。你总是以为它们之间没有联系,然后忽然发现丝缕线索,而这断藕一般的联系又不是十分强烈的,你只能故作惊喜地凭此得出万物本是同源的结论,只不过从一个源头分得越来越远。我对规则的情感算不得痛恨,仅仅是轻飘飘的厌恶。事实上,我与规则、痛恨、厌恶之间的联系都微弱得可以等同而论。既然如此,何不选择一种大伙普遍接受的想法来告诉他们。我觉得忽略自己的真实想法而把谎话讲得逼真是一种重要能力,“隐瞒一些事实吧”是让别人喜爱你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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